英文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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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推荐国外文学。
安徒生(Hans Christian Andersen 1805—1875)
丹麦19世纪童话作家,世界文学童话创始人。1805年4月2日生于丹麦菲英岛欧登塞的贫民区。父亲是个穷鞋匠,曾志愿服役,抗击拿破仑·波拿巴的侵略,退伍后于1816年病故。当洗衣工的母亲不久即改嫁。安徒生从小就为贫困所折磨,先后在几家店铺里做学徒,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少年时代即对舞台发生兴趣,幻想当一名歌唱家、演员或剧作家。1819年在哥本哈根皇家剧院当了一名小配角。后因嗓子失润被解雇。从此开始学习写作,但写的剧本完全不适宜于演出,没有为剧院所采用。1822年得到剧院导演约纳斯·科林的资助,就读于斯莱厄尔瑟的一所文法学校。这一年他写了《青年的尝试》一书,以威廉·克里斯蒂安·瓦尔特的笔名发表。这个笔名包括了威廉·莎士比亚、安徒生自己和司各特的名字。1827年发表第一首诗《垂死的小孩》,1829年,他进入哥本哈根大学学习。他的第一部重要作品《1828和1829年从霍尔门运河至阿迈厄岛东角步行记》于1829年问世。这是一部富于幽默感的游记,颇有德国作家霍夫曼的文风。这部游记的出版使安徒生得到了社会的初步承认。此后他继续从事戏剧创作。1831年他去德国旅行,归途中写了旅游札记。1833年去意大利,创作了一部诗剧《埃格内特和美人鱼》和一部以意大利为背景的长篇小说《即兴诗人》(1835)。小说出版后不久,就被翻译成德文和英文,标志着作者开始享有世界声誉。代表作:《海的女儿》、《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
1805年4月2日出生于丹麦费恩岛奥登塞小镇。
1819年14岁时独自离家到哥本哈根,寻求创作机会。
1822年8月发表作品《尝试集》,含诗剧及故事共三篇。此集子因其出身寒微而无出版机会,但已引起文化界某些人士的注意。10月,进入中等教会学校补习文化,共读六年,对其教育方式感到痛苦不已;不过这六年中大量阅读名家作品,也练习创作诗篇、歌剧。
1827年,离开学校回到哥本哈根。发表诗歌,受到上流社会评论家称赞,鼓起安徒生对写作的信心。
1829年,写出长篇幻想游记《阿马格岛漫游记》出版,第一版销售一空。出版商立刻以优厚条件买下第二版,安徒生因此从饥饿的压迫中解脱。喜剧《在尼古拉耶夫塔上的爱情》在皇家歌剧院上演。同年也出版第一本诗集。
1830年,初恋失败。开始旅行;第二本诗集出版。
1831-1834年,恋爱再度失败,遭逢母丧,不久出版长篇自传体小说《即兴诗人》。
1835年30岁时开始写童话,出版第一本童话集,仅61页的小册子,内含《打火匣》、《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豌豆上的公主》、《小意达的花儿》共四篇。作品并未获得一致好评,甚至有人认为他没有写童话的天份,建议他放弃,但安徒生说:“这才是我不朽的工作呢!”
1844年,写出自传性作品《丑小鸭》。
1846年,写出《卖火柴的小女孩》。
1870年出版晚期最长一篇作品《幸运的贝儿》,共七万余字,是以他自己的生活感受为基础写成的,但不完全是自传。
1867年,被故乡奥登塞选为荣誉市民。
1875年8月4日上午11时,因肝癌逝世于朋友的乡间别墅。丧礼备极哀荣,享年70岁。
长篇小说6部:《即兴诗人》(1835),《奥·特》(1836),《不过是个提琴手》(1837),《两位男爵夫人》(1848),《生乎?死乎》(1857),《幸运儿》(1870)。
剧本25部:诗剧《阿夫索尔》(1822),《圣尼古拉教堂钟楼的爱情》(1829),歌剧《拉默穆尔的新娘》(1832),歌剧《乌鸦》(1832),诗剧《埃格纳特的人鱼》(1834),轻歌舞剧《离别与相逢》(1835),歌剧《司普洛峨的神》(1839),《黑白混血儿》(1840),《摩尔人的女儿》(1840),《幸福之花》(1844),独幕诗剧《国王的梦想》(1844),《梨树上的鸟儿》(1845),《小基尔斯滕》(1846),《科莫河边的婚礼》(1848),四幕喜剧《比珠宝还珍贵》(1850),歌剧《北欧的女神》(1850),《新房产》(1850),《睡魔》(1850),喜剧《海尔德摩尔》(1851),喜剧《接骨木妈妈》(1851),喜剧《出身并非名门》(1863),喜剧《长桥》(1863),三幕剧《西班牙客人》(1865),独幕剧《初来者》(????),《罗斯基里达之夜》(????)。
游记6部:《1828年和1829年从霍尔门运河至阿迈厄岛东角步行记》(1829),《瑞典纪行》(1851),《西班牙风光》(1863),《访问葡萄牙》(1866)。
自传3部:《小传》(1832),《我一生真实的故事》(1847),《我的童话人生》(1855)。
诗4部:《诗集一》(1829),《诗集二》(1830),诗集《幻想与现实》(1830),诗集《一年的十二个月》(1832)。
他的第一部《讲给孩子们听的故事集》(Fairy tales, Told for Children)包括《打火匣》,《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豌豆上的公主》和《小意达的花儿》,于1835年春出版。1837年,在这个集子的基础上增加了两个故事,编成童话集第1卷。第2卷于1842年完成,1847年又写了一部《没有画的画册》。
1840至1857年,安徒生访问了挪威、瑞典、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希腊、小亚细亚和非洲,在旅途中写了不少的游记,如:《一个诗人的市场》(1842)、《瑞典风光》(1851)、《西班牙纪行》(1863)、《访问葡萄牙》(1866)等。他在德、法等国会见了许多知名的作家和艺术家。1847年在英国结识了狄更斯。
安徒生写过三部自传:1832年写的《小传》(1926)、1847年在德国出版的《正传》和后来写的一部《传记》(1855),他的小说和童话故事也大多带有自传的性质,如《即兴诗人》、《奥·特》(1836)、《不过是个提琴手》(1837)、《两位男爵夫人》(1848)、《活还是不活》(1857)、《幸运的贝儿》(1870)等。他在《柳树下的梦》(1853)、《依卜和小克丽斯玎》(1855)、《她是一个废物》(1853)等作品中,还写了鞋匠、洗衣妇等劳动者的生活,反映了他自己不幸的身世和遭遇,同时也表现了丹麦的社会矛盾,具有深刻的现实性和人民性。
1843年,安徒生认识了瑞典女歌唱家燕妮·林德。真挚的情谊成了他创作中的鼓舞力量。但他在个人生活上不是称心如意的。他没有结过婚。他晚年最亲密的朋友是亨里克和梅尔彻。1875年8月4日,安徒生在哥本哈根梅尔彻的宅邸去世。这位童话大师一生坚持不懈地进行创作,把他的天才和生命献给“未来的一代”,直到去世前三年,共写了168篇童话和故事。他的作品被译成80多种语言。
安徒生的童话故事体现了丹麦文学中的民主传统和现实主义倾向。他的比较好的童话脍炙人口,到今天还为世界上众多的成年人和儿童所传诵。有些童话如《卖火柴的小女孩》(The Little Match Girl)《丑小鸭》(The Ugly Duckling)《看门人的儿子》等,既真实地描绘了穷苦人的悲惨生活,又渗透着浪漫主义的情调和幻想。由于作者出身贫寒,对于社会上贫富不均、弱肉强食的现象感受极深,因此他一方面以真挚的笔触热烈歌颂劳动人民,同情不幸的穷人,赞美他们的善良、纯洁等高尚品质;另一方面又愤怒地鞭挞了残暴、贪婪、虚弱、愚蠢的反动统治阶级和剥削者,揭露了教会僧侣的丑行和人们的种种陋习,不遗余力地批判了社会罪恶。《皇帝的新装》(The Emperor's New Clothes)辛辣地讽刺了皇帝的昏庸无能和朝臣们阿谀逢迎的丑态;《夜莺》(The Nightingale)和《豌豆上的公主》(The Princess and the Pea)嘲笑了贵族的无知和脆弱。他在最后一部作品《园丁和主人》中,还着力塑造了一个真正的爱国者的形象,反映了作者本人始终不渝的爱国主义精神。
安徒生的一些童话故事,特别是晚期的某些作品,也显示出他思想上的局限性。他虽然把满腔同情倾注在穷苦人身上,但因找不到摆脱不幸的道路,又以伤感的眼光看待世界,流露出消极情绪。他认为上帝是真、善、美的化身,可以引导人们走向“幸福”。他在作品中有时也进行道德说教,宣扬基督教的博爱思想,提倡容忍与和解的精神。
安徒生的童话同民间文学有着血缘关系,继承并发扬了民间文学的朴素清新的格调。他早期的作品大多数取材于民间故事,后期创作中也引用了很多民间歌谣和传说。
在体裁和写作手法上,安徒生的作品是多样化的,有童话故事,也有短篇小说;有寓言,也有诗歌;既适合于儿童阅读,也适合于成年人鉴赏。他创造的艺术形象,如:没有穿衣服的皇帝、坚定的锡兵、拇指姑娘、丑小鸭、红鞋等,已成为欧洲语言中的典故。
在语言风格上,安徒生是一个有高度创造性的作家,在作品中大量运用丹麦下层人民的日常口语和民间故事的结构形式。语言生动、自然、流畅、优美、充满浓郁的乡土气息。
安徒生的作品很早就被介绍到中国,《新青年》1919年1月号就刊载过周作人译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译文。1942年,北京新潮社出版了林兰、张近芬合译的《旅伴》。此后,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和开明书店陆续出版了安徒生童话的译本、安徒生传及其作品的评论。译者有郑振铎、茅盾、赵景深、顾均正等。不过解放前的译本都是从英语、日语或其他国家文字转译过来的。解放后,叶君健对安徒生原著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直接从丹麦文把安徒生的童话故事全部译成中文。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5〖Five〗、195〖Eight〗、1978年多次出版了叶君健译的《安徒生童话选集》。
1805年4月,一个婴儿出生在一张由棺材板拼成的床上。他大声啼哭着,仿佛抗议上帝将天使贬谪到人间。教士安慰惶恐的母亲说:“小时候哭声越大,长大后歌声就越优美。”果然许多年后,这个天使用夜莺般的歌喉向全世界唱起歌儿了,即使是圣诞老人,也并不会比他更有名气。他的名字,就是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
安徒生父亲是丹麦欧登赛城的一个贫苦鞋匠,他读过不少书,想家力丰富并有点浪漫气质,不过这些在他来说并不是值得庆幸的事情。他的妻子是一个质朴的女人——并不美,但很耐劳,很容易相信一切,包括上帝。
这个春天,鹳鸟再次飞来,庭院里的醋栗树重新皱起细小的新叶,小小的安徒生知道自己已经6岁了。他故作正经地走在父亲身边,指点着收拾旧巢的鹳乌。当听说夏天以后,体弱的小鹳鸟因为无力飞到埃及过冬,会被啄死的时候,他忧愁起来:“让它们到咱们的顶楼上来吧,冬天里我一定会分点东西给它们吃的。”
欧登塞是个封闭的小镇,人们坚信上帝和女巫,。许多神秘的传说在空气中荡漾不绝。纺纱室的阿婆们有时会把《一千零一夜》中的离奇故事讲给来玩耍的小安徒生听,使这个原本喜欢空想的脑子更加丰富了。小家伙多么奇怪啊:许多人听着这些可怕的故事都无限叹息,担惊受怕,可是过后却好像没事儿似的。在他来说,他所听到的一切都带着鲜明的神奇色彩,仿佛真的一样重现在眼前。有时他会被树林中自己想象出来的精灵吓得飞奔回家,魂不附体。多年以后,这些古老的传说和童年的幻想,都成为他创作的源泉。
母亲对柔弱的独生儿子充满怜爱,为了让他逃过学校坏脾气老姑婆的肉体虐待,6岁的安徒生被送到年轻的卡尔斯倩斯那里读书,成为年纪最小的学生。这位以公平温厚而备受尊敬的教师很喜欢女孩般文静的新学生,课间时常牵着他的手在校园里散步,并不时对嬉闹的学生们喊一句;“安静点,淘气鬼们,别把这孩子推倒了。”
安徒生经常偷看学校里唯一的女孩子萨拉,他把她想象成童话中的公主,渴望接近这个黑眼睛的小姑娘。有一次,他们一起回家,其实他的家早就走过了,可是他一声不吭。同样贫苦出身的萨拉发誓自己将来会成为某农场的女管事。安徒生睁大双眼:“那多乏味!”公主怎么能当管事呢?“我长大以后,要把你接到我的城堡里。”他告诉女孩子他的家原是贵族的分支,只是因为某种原因……,总有一天……萨拉笑起来,这小家伙一定是疯了。第二天,一个磨坊主的儿子奥来揪着安徒生的头发嚷道:“日安,公爵大人!你漂亮的城堡在哪儿呢?”周围的人捧腹大笑。
安徒生的爱情黯然退却。但在幻想中,他让自己在大火中救下萨拉,并接受了她的道歉。他甚至原谅了欺侮嘲笑他的奥来,当这个顽童被罚站在桌子上时,小安徒生设身处地地想象奥来羞辱的处境,以至于被罚者还没有哭,他就哭出声来,并苦苦哀求老师原谅他的“敌对行动人”。这件事后,作坊主的儿子就成了小个子安徒生的保护人了。
时光过得飞快,在学校里安徒生十分快乐,然而时世的艰难使学校关闭了,他只好回到家里。父亲为他做的几只木偶给儿子带来极大的满足,他给小人们缝制了漂亮的衣裳,让木偶们在“舞台”上尽情发挥他的幻想。
不久,一种更美好的东西闯入他的生活——他读到了威廉·莎士比亚的作品,那神奇瑰丽的情节深深使他迷醉。很快,他就能整段背诵《李尔王》;他那些木偶,也都沉浸在威廉·莎士比亚激情的海洋中了。
他开始想编自己的戏——他把父亲教给他的几句德语词汇讲给木偶。你听,“Besen!”这个词多么响亮,可是你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个木偶最爱说的字眼,其实就是“扫帚”的意思。
1813年,拿破仑·波拿巴发动战争,困窘的家境和冒险的渴望促使鞋匠走上了战场。两年以后他回到家中,从此一病不起。当雪花飘起的时候,出现在小安徒生幻想中的冰姑娘带走了父亲,留下无助的妻儿和彻骨的寒冷。
父亲死后,生计日下,母亲唯一的谋生手段就是每天给别人洗衣服。在寒冷的冬天里河水的温度无法想象,她只好喝几口酒来驱寒。这在体面人看来,是多么粗鄙的行为!刻薄的流言不胜而走,城里的人们都在窃窃私语——“鞋匠的老婆玛利亚是个嗜酒如命的女人!”安徒生为母亲感到无限屈辱。多年以后,在童话《她是一个废物》中,他表达出深深的愤慨。
玛利亚本是想拼死独立支撑一家的,可镇里的长舌妇们嘲笑她的儿子游手好闲,母亲只好忍痛把瘦小羞怯的儿子送到工厂里做童工。11岁的安徒生被沉重的活计搞得头晕眼花,然而他的歌声救了他。当一次间歇时他唱起来。工人们从此不再让他干活,只要他那清脆、响亮的歌声能打破工地的沉闷,还要求这个小家伙做什么呢?小安徒生心满意足,因为他向来就喜欢在大庭广众面前表演,他甚至独个演起了威廉·莎士比亚的《麦克白》。
一个工人对他说:“干嘛你不去当演员?”
是的,那对他再适合不过了,如果不能导演命运的话,那么在舞台上演出命运不是也很好吗?这是多么奇妙的设想!于是,当安徒生14岁受过坚信礼以后,他对母亲安排他做裁缝学徒的计划表现出惊人的执拗——“不,妈妈,我要当演员。”
尽管安徒生向妈妈保证一定会成名,又是哀求又是哭泣,母亲毫不让步。然而算命的女巫帮助了他;“孩子的幸福之花不在这里开放,得离开此地到远方去寻找!”
携带着30个银毫子和心爱的木偶,年轻的安徒生在马车上回首故乡。他曾经写下过这样的句子:“当我变得伟大的时候,我一定要歌诵欧登塞。谁知道,我不会成为这个高贵城市的一件奇物?那时候,在一些地理书中,在欧登塞的名字下,将会出现这样一行字:一个瘦高的丹麦诗人安徒生在这里出生!”
这是一个准确的预言。然而此时,1819年9月6日当那个14岁的瘦高个儿的男孩手里拿着一个包袱,眺望着已展现在他面前的哥本哈根时,故乡却仿佛已遥不可及,这个巨大而陌生的城市使他感到渺小而孤独。但他立刻擦去眼泪,告诉自己,现在不是哭泣的时候,要行动,信心百倍地行动。这个来自小镇的男孩子,像《天方夜谭》中的贫苦少年阿拉丁一般,开始为自己的神灯而奋斗了。
他苦心求人写给著名芭蕾舞演员沙尔夫人的介绍信并未达到拜师的效果,便又去求见皇家剧院的经理霍尔斯坦请求做一名演员。经理打量了一下这个鹳鸟一般细高的孩子以后说道:你长得太瘦了,演起戏是会被观众嘘下台来的。”少年仍未失望,主动建议道:“这个好办,只要您给我100块钱一个月的薪水,我很快就会长胖的。”经理恼怒了——这个穷小子若不是白痴,就是来寻开心的,立时便发出逐客令,沮丧的安徒生只好离开。
舞蹈学校五月才招生,而安徒生手里的钱已所剩无几。经一位熟人介绍,他做了几天小工,又因为满口乡土口音而被人当作笑料,只好气愤地离开作坊。他流浪街头,茫然无措,突然想起在报上看到过意大利歌唱家西博尼教授在哥本哈根演出和开办歌唱学校的消息,于是便不顾一切地闯进了教授正高朋满座的家。好奇的宾客们被这个在哥本哈根孤身奋斗的少年吸引,何况,他的歌声的确展示着一颗热爱缪斯的心。大家纷纷解囊,安徒生终于如愿以偿,进入西博尼的歌唱学校。
然而幸运不会总跟着一个人,虽然安徒生勤奋超人,但一场大病损害了他的声音,学声乐已毫无希望。下面的挫折使他发现,自己也缺少舞蹈和演戏的天份。他终于明白,自己不属于舞台。
4年离乡奋斗使安徒生深刻感受了这个更为广阔、充满悲欢离合的社会。在学校里,他阅读了莎翁、歌德等人的名著以及丹麦的古典作品,深深体验到写作的魅力。他突然清楚地知道他所要追求的“神灯”是什么了——那就是“文学”。只要有百折不回的勇气和一颗真诚易感的心灵,就一定能够攀上文学的顶峰。
1822年,几位评论家读到了一个叫《阿芙索尔》的剧本,这是一个冒失的年轻人送来的。剧本韵律不齐,有许多语法错误——当然,作者毫无修养是有目共睹的。不过且慢,这其中有许多火花真实地、生动地闪烁着,也许这个微不足道的小家伙可以给戏剧界带来点清澈的东西。于是剧本的作者,汉斯·安徒生被送进拉丁文学校深造,国家顾问古林先生为他申请了一笔皇家公费以支付用度。
17岁的安徒生高高瘦瘦,坐在低年级教室里和孩子们一起上课对他来说可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孩子们嘲笑他是乡下笨汉,因为他丝毫不懂上流社会的礼节,在他们眼里,他就是那只不受欢迎的“丑小鸭”;同时,那些繁复的拉丁文修饰语多么无聊:空洞的语言即使矫揉造作地装饰起来,也没有灵魂,而他必须背诵它们!
不过,经过考验和磨难,他总算在1828年通过了毕业考试。而且这几年中,他阅读了不少诗人和作家的作品,拜伦、海涅、司各特,他们才是真正的瑰宝啊!
在学校里,安徒生没有忘记他的创作,他的诗作《傍晚》和《垂死的孩子》发表在作家海登堡的刊物上,大受好评。1829年,安徒生的喜剧《在尼古拉耶夫塔上的爱情》公演,听着观众的喝彩,年轻的剧作家滚滚泪下——十几年前,正是在同一家戏院中,他曾受到尖刻的鄙薄和否定,而今天,他终于成功了,得到了公众的承认和欢呼。
“旅行就是生活”,安徒生这样说过。从1831年,安徒生开始了他第一次国外漫游,终其一生,他携着一把雨伞,一根手杖和简单的行囊访问了欧洲的所有国家,先后完成了《阿马格岛漫游记》、《幻想速写》、《旅行剪影》等作品,1835年,他带有自传性的长篇小说《即兴诗人》出版,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安徒生是诗人、剧作家、游记作者,他多才多艺,还剪得一手好剪纸。在纪念他的博物馆中,展出了他剪的各种图案,有挂在圣诞树上的舞蹈者,有各种花卉和动物,甚至大门上的门徽,也是他的人头剪纸。
但童话是安徒生一切创作中的皇冠。1835年,安徒生写信给女友说:“我要为下一代创作了。”从自己的童年体验中,安徒生深深理解穷苦孩子生活的寂寞和痛苦。他认为,在诗歌的领域中,没有哪一样能像童话那样无限包容。童话,会给孩子们一点快乐、希望和教益吧?他开始用一切感情和思想来创作。
1835年,安徒生的第一本童话集问世,其中收入《打火匣》、《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婉豆上的公主》、《小意达的花儿》四篇童话。这些童话来自安徒生自己的人生经历,“它们像‘种子’一样藏在我的思想中,一股涓涓细流、一束阳光,或一滴苦酒,就能使它们破土而出。”
从这一年起,每一个圣诞节都有一本新童话来到孩子们身边。他整整写了43年,直到生命结束共创作了168篇作品,那诗一般的语言、宛转曲折的情节,使他的童话在他生前就已成为世界上拥有读者比较多的读物。“丑小鸭”、“坚定的锡兵”、“野天鹅”、“夜莺”……他赋与一切事物鲜活的灵魂,让它们歌唱。他把它们献给一切人——孩子们为那奇异动人的故事而神迷;**则徘徊在他深深的人生哲思之间,流连不去。
安徒生的童话中不仅充满了奇异的梦幻般的火花,而且这位从苦难中生长起来的作家对劳动人民和那些生活在痛苦中的孩子也寄予深切的同情。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整天没有卖掉一根火柴的小女孩蜷缩在墙角划燃一根根火柴,在微光中,她幻想着圣诞夜的欢乐:桌上铺着雪白的台布、身上插着刀叉的烤鹅冒着热气蹒跚走来……可幻景一闪即逝,元旦的清晨,人们发现她已冻死街头。谁也不知道,还有多少同样的孩子赤足冬夜,安徒生没有办法解决这深刻的社会问题,只好带着深深的悲哀寄希望于天国。
安徒生晚年有一篇最长的童话《幸运的贝儿》颇具自传色彩。童话的主人公贝儿一生追求至美,追求充满美的艺术境界,当他成功的时刻,当观众们向他欢呼的时刻,当他心爱的女孩将花束向他抛来的时刻,“像索福克里斯在奥林匹亚竞技的时候一样,像多瓦先生在剧院里听到交响乐的时候一样……他心里的一根动脉管爆裂了。像闪电一般,他在这里的日子结束了——在人间的欢乐中,在完成了他对人间的任务以后,没有丝毫痛苦地结束了。他比成千上万的人都要幸运!”这正是安徒生自己一生的追求。
安徒生并不漂亮,而且并非出身名门,在女性面前,他有一种深深的自卑。求学时,他生活在古林家人之间,古林先生的女儿,温柔美丽而又具有很深文学修养的露易莎·古林深入了年轻人的心头,他爱恋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鉴于以往与女性交往的几次失败,安徒生不再希望人们知道蕴于他心中的爱情,哪怕是一点痕迹。但炽烈真诚的感情是密封不住的,它在童话湿润的氛围中绽开,凝成了凄凉美丽的《海的女儿》。
在童话中,那位优美、高贵、智慧的王子就是露易莎的化身;而安徒生自己,则是远远望着他的海的女儿。美丽的小人鱼天真、善良、无私,她浓郁的爱情如此坚韧而纯净。她不惜付出一切代价追求生命中那件最宝贵的东西——灵魂。这也正是安徒生艺术上的追求——永恒的、真挚的、人的灵魂。
1.安徒生第一时期(1835~1844):
说给孩子们听的故事——充满浓厚乡土气息的「浪漫主义」安徒生第一集童话出版之后,当时以诗人厄楞士雷革(1779~1850)为首的「浪漫主义」运动正在丹麦进行。安徒生和当时的浪漫主义者不同,他那种富于想象的活泼文体丝毫没有华而不实的味道,而是充满浓厚的乡土气息。此期代表作品:《拇指姑娘》、《国王的新衣》、《小美人鱼》。
《拇指姑娘》(1836)「再会吧,美丽的小鸟儿!」她说。「再会吧!在夏天,当所有的树都变绿的时候,当阳光温暖地照着我们的时候,你唱出美丽的歌声?我要为这感谢你!」于是她把头贴在这鸟儿的胸膛上。她竟马上惊恐起来,因为他身体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跳动……《国王的新衣》(1837)「可是他什么衣服也没有穿呀!」……。皇帝有点儿发抖,因为他似乎觉得老百姓所讲的话是对的。不过他自己心里却这样想:「我必须把这游行大典举行完毕。」因此他摆出一副更骄傲的神气,他的内臣们跟在他后面走,手中拖着一个并不存在的后裙。《海的女儿》(1837)现在太阳从海里升起来了。阳光柔和地、温暖地照在冰冷的泡沫上,小人鱼并没有感到灭亡。她看到光明的太阳,同时在她上面飞舞着无数透明的、美丽的生物。透过它们,它可以看到船上的白帆和天空的彩云。它们的声音是和谐的音乐……
[Two]、英文语法
〖One〗、把觉得解释不错的语法知识点拿出来分享,主要是基于两点。首先,年龄的关系再加上确实喜欢读原著,家里用来理解原著的语法书占了整排书架。
〖Two〗、其次,在浏览语法书的过程中发现,同样的知识点在一本本语法书间抄来抄去,在越看越快的同时,语法书参差不齐的质量更加触目。很多都有语焉不详的毛病,明明能解释“为什么”的地方却只给“是什么”。
〖Three〗、在学习语法的过程中,我被狠狠误导过很多次。回想起来,要是那些背“怪咖语法”的时间拿来读书多好。因此,我把一些知识点总结出来,要是能让学习英语的你少走一些弯路,那就很好了。
〖Four〗、在中文里,如果后面跟的是形容词,动词“是”会被丢掉。
〖Five〗、 The soup is too hot.(汤太烫了)
〖Six〗、如果说“汤是太烫了”,就完全不像中文说话的口吻了。而在英文中is是动词,不能丢掉,可它是空的。如果只说The soup is,那就是错的。
〖Seven〗、而跟在没有叙述能力解释为“是”的动词后面的部分就是补语。
〖Eight〗、 That dress looks pretty.(这件裙子很好看)
〖Nine〗、 The dog seems friendly.(那只狗好像很友善)
〖Ten〗、可以换成be动词的动词后面跟的就是补语,例如把looks、seems、feel换成纯粹的“是”。有没有发觉,这些句子的意思和句型,都没有太大的改变?
1〖One〗、 John’s father gave him a dog.(约翰的父亲给他一只狗)
1〖Two〗、John’s father called him a dog.(约翰的父亲骂他是狗)
1〖Three〗、因为有“他是狗”的意思在,所以a dog是him的补语。如果是John’s father gave him a dog这一句,him是给的对象,a dog是给的东西,两者并不相等,所以并不是宾补,两个都是宾语。
1〖Four〗、例如I think;therefore I am(我思故我在).翻译成中文时,不能把I am翻译成“我是”,而要翻译成“我存在”。To be or not to be就可以翻译为“要存在还是不要存在”,也就是“要不要活下去”,这是哈姆雷特在考虑生死问题时的独白。
1〖Five〗、 many good students(许多好学生)
1〖Six〗、 his beautiful wife(他美丽的妻子)
1〖Seven〗、这几个名词短语都是由三个部分所构成。第一部分(a、many、his)是限定词,这个限定词决定第三个部分(book、students、wife),亦即名词部分的范围。中间的部分(new、good、beautiful)则是形容词,为依附在名词上的修饰语。
1〖Eight〗、 A cup and saucer(be) placed on the table.
1〖Nine〗、 A cup and a dish(be) placed on the table.
20、第一句的saucer是放在咖啡杯下的小碟子,杯与碟可视为一组,所以主语中a cup and saucer只用了一个限定词a,当“一组咖啡杯”看待,是单一的名词短语,应作单数。
2〖One〗、第二句的主语,一个是杯子,一个是菜盘子,这两件东西不能当一组看待,所以用a cup and a dish这两个名词短语来表示,因此动词要用复数。
2〖Two〗、如果词尾加-s,则表示该名词为复数。如果前面加a(n),则表示“一个”,也就是单数。如果不能加-s,通常表示这个字没有办法数(如honesty、bribery、food和water),自然也就不能说是“一个”了。这时候我们就可以不用限定词。
2〖Three〗、另外,如果用a Genghis Khan来代表成吉思汗,那么这里指的是one Genghis Khan(一个成吉思汗)的意思。亦即暗示有第二个成吉思汗存在。所以专有名词不适合加a(n)。
2〖Four〗、 the可视为that或those的弱化形式,也就是有“那个”的指示功能时,便要用定冠词the。如果你说this book,则暗示还有that book的存在,这时就需要指明是this book,也就是the book。像Genghis Khan这种专有名词就不能这样使用。所以,专有名词和定冠词是有冲突的、且不能并存的。如果加了the,就表示这个东西有两个以上,也就不是专有名词了。
2〖Five〗、在一些语法书上看到过:“专有名词要加定冠词,是例外。”例如:
2〖Six〗、在三大洋中只有印度洋不适合省略,因为the Indian可能会被误解“这名印度安人”。而在太平洋一词中,Pacific字尾-ic是明显的形容词字尾,后面省略了普通名词Ocean(世界上有三个太平洋。只要有两个以上就不算是专有名词)。所以定冠词the是配合后面的Ocean,指出“叫做Pacific的那个洋。”这是规规矩矩的用法,完全没有例外。
2〖Seven〗、有宾语、补语的句型,方法、状态的副词都会被挤到后面的位置
2〖Eight〗、He kissed the girl tenderly.(他温柔地吻了那个女孩)
2〖Nine〗、如果把副词去掉,意思并不会变。所以副词让位于动词,因为动词是主要元素,先出来会比较清楚。当然,副词放在动词前面也不会错,而且通常更保险。
30、 He passionately kissed the girl living next door.(他热情地吻了那个住隔壁的女孩。)
3〖One〗、 He kissed the girl living next door passionately.
3〖Two〗、这时把副词passionately往后挪,不但与它所修饰的动词kissed距离太远,而且会有模棱两可的情形出现。读者可能会认为passionately是修饰living,“热情地生活在隔壁”。
3〖Three〗、这是牧师征婚时必说的一句话。而这句话的happily没有放在后面。原因何在?不是语法的问题。副词happily被宾语与补语挤到句尾去,这是语法正确的句型,可是修辞不佳。句尾可以起强调的作用,全场宾客都在听的是man and wife这几个字,新郎新娘也在听这几个字,好进行拥吻。所以,man and wife一定要放在句尾压轴的位置。
3〖Four〗、从修辞的角度来看,重复要尽量避免。
3〖Five〗、 A chimp has as much I.Q. as a child of five six does.(黑猩猩的智商相当于五六岁小孩的智商)
3〖Six〗、这个例子中是用助动词does来取代上文中的has I.Q.以避免重复。
3〖Seven〗、然而,does放在句尾,和它所代表的部分隔有一段距离。而且does和它的主语a child之间也隔了一个介系词短语of five or six。这些距离都会妨碍句子的清楚流畅性。如果倒装就能避免这些毛病,例如:
3〖Eight〗、 A chimp has as much I.Q.as does a child of five or six.
3〖Nine〗、这个倒装句中,助动词does与它所代表的has as much I.Q.之间的距离消失了,与它的主语a child也放在一起了,如此一来句子的清楚性就增加了。
40、在名词短语中,若有两个以上的形容词单词出现,就会产生顺序的问题。一般的语法书上在此只是列出一些大小、形状、颜色等等的顺序要求读者背下来。
4〖One〗、其实形容词的顺序不必背,而有一定的道理可循:越是表达名词属性的形容词越要靠近名词。亦即,越是不可变的、客观的特质越要靠近名词。请研究下面这个例子:
4〖Two〗、 The murderer left behind a bloody old black Italian leather glove.(凶手丢下一只沾血、老旧、黑色、意大利制的皮手套)
4〖Three〗、 Leather放得最近glove,因为leather是内容,glove是形式。内容与形式是不可分的。就算手套剪碎了,皮革材料还在里面。表示产地的Italian也是属于不可变的因素。至于说颜色black,在皮革染上黑色之后就不会变了。old这个字则是手套制成之后由新慢慢变旧。至于说bloody,原先没有沾血,行凶时沾上的。只要拿去洗,随时可以变干净,旧则不能再变新了。所以,bloody这个最可变的修饰语,要放在一堆形容词的最前面。
4〖Four〗、两种分词都是形容词,差别在于现在分词有“进行”的暗示,过去分词有“被动”、“完成”的暗示。
4〖Five〗、 The vase being auctioned now is a Ming china.(正在拍卖的花瓶是明朝的瓷器)
4〖Six〗、这里的being auctioned是which is being auctioned的简化。其中being表示“正在”,auctioned表示“被拍卖”,如果没有being,只剩下过去分词auctioned,就有“完成”的暗示,读者可能会以为“已经卖掉了”。加上being是为了去除这种误会,增加表达的清楚性。
4〖Seven〗、 Let me buy you a drink.(我请你喝一杯)
4〖Eight〗、 Drinking is his only vice.(喝酒是他唯一的坏习惯)
4〖Nine〗、第一句中的a drink是普通名词:“一杯酒”。第二句则要用动名词drinking,才能代表“喝酒”的动作和习惯。动名词保留有若干程度的“动作”的意味,而且可以有“持续性”的暗示。如果只喝一杯,那就是have a drink。如果是习惯性、经常性的喝,才用动名词drinking。此外,许多运动都用动名词表示,像是swimming、skiing、dancing等。这些动名词也一样,保留了一些动作的味道。
50、普通名词death代表“死亡”的抽象概念。相信灵魂不死的人,像苏格拉底,大概都不会畏惧死亡本身。可是只要是人,就会有求生、避免痛苦的本能,在面临死亡的过程时仍然难免会恐惧。所以,若要区分“抽象概念”与“动作过程”,只要一个普通名词,一个用暗示“动作、持续”的动名词就可以了。
5〖One〗、不定词与助动词其实是同一种东西的相互变化,凡是不定词出现的地方,都可以看成是另外一个从句的省略:把主语省略,助动词改为不定词。
5〖Two〗、例:I am glad because I can know you
5〖Three〗、改写:I am glad because I am able to know you
5〖Four〗、由连接词because所引导的副词从句中,主语I和前面主要从句的主语相同,是重复的元素。动词am是个空的be动词,没有意义。因此这两个元素(I am)都可以省略。可是,副词从句中省略主语与动词之后,已经不成一个完整的从句结构了。如此一来,连接词because也就没有必要存在了,剩下的不定词to know本身就带有able to的暗示,所以就变成:
5〖Five〗、翻译成“很高兴能认识你”,是因为这个to know就是able to know,也就是can know的变化。
5〖Six〗、这个小女孩没有选取的自由,老师的语气是确定性的,所以排除了助动词存在的空间,因而也就不能用不定词。可是如果老师客客气气的问:Will you stay behind?就会有助动词,也就会变成不定词。
5〖Seven〗、 The teacher asked the little girl to stay behind.
5〖Eight〗、如果把be动词抽离出来当做动词看待,那就只剩下用be动词写的简单式,以及用have been写的完成式两种状态。
5〖Nine〗、动作发生的时段有开始也有结束,像是一个括号的是简单式。
60、 I was watching TV when I heard the doorbell.(听到门铃响的时候,我正在看电视。)
6〖One〗、这个句子的时间副词“我听到门铃响的时候”,是指门铃响起来那一刹那,所以是很短的一瞬间。简单式要括出动作发生的时段,而这个括号可大可小。所以这个句子动词要用过去简单式was。
6〖Two〗、 All mothers love their children.(天下的妈妈都爱自己的小孩)
6〖Three〗、这是古今皆然的道理,以后也不会改变,所以这是以now为中心的一个极大的括号。简单式的括号无论大小,所以动词用现在简单式的love。
6〖Four〗、你去修车厂拿车子,老板叫你五点再来。他的意思不是五点才要修你的车,而是说五点以前就一定修好了,等你来拿。真正修好的时间可能是四点。这就是完成式的箭头形状时间;截止时间在未来,所以用未来完成式will have been。
6〖Five〗、 Next April,I will have worked here for 20 years.(到四月,我在这里就工作20年了)
6〖Six〗、这个句子中有括出时间next April,看起来好像要用简单式。可是另外还有一个时间副词for 20 years,是一个箭头。你不可能在四月这个月内替公司工作20年,所以next April只是一个截止时间,表示“算到四月为止有20年”来修饰动词,所以要用完成式。动词前面加上will,表示到现在还没有。
6〖Seven〗、 I’ll be ready when he comes.(他来的时候我会有万全的准备)
6〖Eight〗、两件未来的事情都不确定,需要先假定其中一件是事实,已经发生,在这个确定的基础上,才能推论另一件事。上例的when he comes就是假定“他来”是确定的,用表示确定语气的现在式comes来叙述,然后才能推论“到时候我会有准备(I’ll be ready)”。语法书中列出规则“表示时间或条件的副词从句要用现在式代替未来式”,原因即在此。
6〖Nine〗、语气助词中,must和should这两个词在拼法上没有变化。至于will/would、can/could、may/might这三对,虽然拼法有变化,可是并不表示时间,而是语气的变化:每一对的后者比前者更不确定。例如:
70、 The doctor thinks it can be AIDS.(医生认为可能是艾滋病)
7〖One〗、 It could be anything--AIDS or a common cold.(还看不出来是什么病——可能是艾滋病,也可能是感冒)
7〖Two〗、 I could have contributed to the fund drive then,only that I didn’t have any money with me.(我本来可以响应募捐活动的,不过当时身上没带钱)
7〖Three〗、这两个从句都是过去时间。前面是主要从句,非事实,所以用“过去+完成”来表示。后面的从句虽然时间相同,可是“没带钱”是事实,所以不必改动语气,直接用过去简单式didn’t have就可以了。
7〖Four〗、一般的语法书上摆出一些规则,如:
7〖Five〗、 It is necessary that...(有必要……)
7〖Six〗、 I insist that...(我坚持……)
7〖Seven〗、只说这些句型后面要用原形动词。也不说明原因,其实这就是一种祈使句。
7〖Eight〗、 There is a strong expectation among the pubic that someone tak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disaster.(民众强烈期望有人为这件灾难负起责任)
7〖Nine〗、这是一个期望,还不是事实(近来还没有人表示要负责),所以是祈使句的语气,要用原形动词take来表示。
80、 Let’s meet at the railway station.(我们火车站见)
8〖One〗、火车站虽然是立体的建筑,可是用在这句话中,火车站只表示双方约定的碰面地点,好像厦门市地图上的一个点一样,所以要用表示“点”的介系词at。
8〖Two〗、 Then we can go over the project on our way to Quanzhou.(这样,我们可以去泉州的路上商量计划)
8〖Three〗、由厦门到泉州的火车路线是一条线,所以用on来表示。
8〖Four〗、 Step aside!You’re in my way!(闪开!你挡住我的路了!)
8〖Five〗、你叫别人让路,因为挡住你了。这时的情形已不是一个“线”形的空间,而变成“体”的观念:你需要的way是一个有长、宽、高的空间,才能通过,而被对方挡住了,所以要说in my way。
8〖Six〗、对于介系词一般语法书常列出以下的规则:大的地方用in,小的地方用at。但是这种规则不太管用。首先,大,小没有一个客观的判断标准。其次,这个规则也没有讲出重点:其实,in与at是“体”与“点”的关系。例如:
8〖Seven〗、 We’ll arrive at Xiamen in 5 minutes,where we’ll refuel before flying on to San Francisco.(飞机将在五分钟后到达厦门,加油后继续飞往旧金山)
8〖Eight〗、 Xiamen是一个城市,不可谓不大,可是空中小姐在广播中如此告知乘客时,是把它当成飞航路线上一个加油的中途“点”,所以介系词仍然用at。再如:
8〖Nine〗、 The home-coming hero arrived in town and was greeted by the crowd gathered along Main Street.(英雄凯旋回到故乡小镇,受到群众在大街旁夹道欢迎)
90、这是个小镇,比Xiamen小得多,可是它是这位英雄进入的地方,因而被视为立体的空间,要用in。
9〖One〗、关于介系词,笔者见过一条莫名其妙的规则:制造过程中产生物理变化的,要用made of,产生化学变化的,要用made from。请让我用例子反驳它:
9〖Two〗、 There shoes were made from rubber tires.(这些鞋子是用橡皮轮胎做的)
9〖Three〗、橡皮轮胎拿来做鞋子,不过是剪裁缝缀的工作,有“化学变化”在其中吗?可是这里就该用from。因为:of的意思比较直接,接近中文“……的”。a chair made of wood是木头做的椅子,在椅子里就看到木头材料,关系很直接,可以用of。
9〖Four〗、如果说wine made from grapes,那表示关系不那么直接:from有“出自于……”的意思,比较有距离。酒中看不到葡萄了,所以不适合再用of,要改用from。可是这并不是所谓“物理”、“化学”变化的问题。鞋子是由轮胎改造的,比较间接,而且鞋子中看不到轮胎了,这时就要用from才对。这些观察,可以直接由of和from的特性来着手,根本不需背,更不必制定规则。
9〖Five〗、一些语法书说between用于表示两者之间,among则是三者以上,大致来说是可以接受的,可是要拿它当规则来背,就会有例外。其实这两个介系词的差别主要不在两个与多个之差,而在于:between有标示位置的功能,among则没有。例如:
9〖Six〗、 Quanzhou lies between Xiamen,Longyan and Sanming.(泉州位于厦门、龙岩和三明之间)
9〖Seven〗、在这个例子中,between后面有三个地名,可是仍然要用between,因为现在不是说Quanzhou属于这三者之一,而是用这三个地名来标示范围,把泉州夹在中间。既然是在标示位置,就该用between。
9〖Eight〗、介系词缺乏观念性,虽然不要求系统性的理解,但也没法以一套观念来涵盖所有介系词的用法。要想彻底了解介系词的用法,最确实的方法就是经由泛读来解决:培养阅读的习惯,快速、大量、持续地阅读英语作品。
9〖Nine〗、只要看过各种介系词的用法,阅读过无数的例子,假以时日,就会形成一些“感觉”。拿起笔来写英语,自然可判断在哪个句子中该用哪个介系词。其实不仅介系词如此,单词与语法句型的问题也应该配合泛读来吸收大量的、反复的input,才能真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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